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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我為甚麼參與發起港人救港運動?

第三十篇 我為甚麼參與發起「港人救港運動」?

編者按:一九八九年六月三十日,英國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發表報告書,內容包括中英聯合聲明的實施、基本法、香港代議政制的發展、港人的國籍問題和越南船民問題等。時值「六‧四」事件後不久,香港人心動搖,立法局的非官方議員決定對報告書進行一次動議辯論,動議由李鵬飛議員提出,內容為:「本局得悉英國外交事務委員會報告書的內容,並極力呼籲英國政府從速採取各種妥善及適當的措施,包括重新賦予本港英籍人士正式英國公民身份,以確保香港人得享安全穩妥的前途。」這是司徒華在辯論中的發言,發言日期為是年七月五日,動議得到通過。

主席先生,我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連動聯合會的主席,也是「港人救港運動」發起人之一。有人認為: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與「港人救港」是矛盾的、對立的,加以指責。我要借此機會,予以答辯。

一、律己嚴,待人寬。慷慨赴義去做烈士,有這樣的決心的人是可敬的;但這樣的人,也應該尊重別人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不但是人權,而且是人性。

二、六月四日北京屠城後,港人信心全面崩潰。絕大多數的香港人,都希望在不得已時有一個避難之所,這是普遍而強烈的意願。從事社會運動,能夠漠視,甚至鄙視這種意願嗎?我們必須面對民意和現實。這種意願,就是民意和現實。

三、「港人救港運動」的當前目標有三個:爭取居留權、加速政制民主化、制訂人權法案。爭取居留權只不過是其中之一。這運動已醞釀另一個行動——「承擔使命,超越二千」,呼籲社會領袖,與市民同甘共苦,攜手邁進入廿一世紀,不離開香港。

四、沒有居留權,也不能遏止巨浪滔天的移民潮。完全失去信心、陷於無限恐懼的絕大多數港人,還是會千方百計去尋找其他的避難所的。有了居留權,他們還會觀望,非不得已時不走;否則,他會盡快離開,人才流失更為急劇嚴重,立即影響了香港的繁榮安定。

五、「港人救港運動」的宣言,還有一句最重要的說話:「我們深信,只有中國真正實現民主、自由、人權、法治,才能根本地解決香港的信心和前途的問題。」所以,這個運動的發起人,都是中國愛國民主運動的堅定的支持者。

六、所有海外華人和不少外國朋友,都支持中國愛國民主運動。他們都不是中國公民,我們對他們的支持表示歡迎和感謝!在香港,為甚麼支持中國愛國民主運動,與爭取居留權是對立的、矛盾的呢?香港的同胞,不管他們將來去到甚麼地方,我相信,他們仍然是支持中國愛國民主運動的。我們永遠歡迎和感謝他們的支持。

我不會離開香港的立場,永遠不會改變。我在香港出生,但英國即使給予我居留權,我也不會接納。我理解居留權是港人應有的權利,我尊重他們免於恐懼的自由,我不能無視他們的意願,我深信他們不論將來去到甚麼地方,都仍然會以作炎黃子孫而自豪,會為實現一個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的中國而有一分熱,發一分光。我是因此而參與發起「港人救港運動」的。我希望能夠得到曾有誤解的人的諒解。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十年風雨聲 _ 司徒華一九八五至九五年立法局言論集 民主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