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華紀念網站

16 沒有直選,就不會有民主政制

 

第十六篇 沒有直選,就不會有民主政制

編者按:一九八七年五月,香港政府發表《代議政制發展檢討》綠皮書,立法局首席議員鄧蓮如就此向立法局提出如下動議:「本局關注一九八七年代議政制發展檢討綠皮書內容。」立法局議員借動議的辯論發表對綠皮書的意見,司徒華的發言日期是七月十六日,動議其後得到通過。

主席先生,對「綠皮書」,我今天只提出兩點意見:一、八八年必須有不少於百分之二十的立法局議席,由直接選舉產生。二、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和各區議會,在下一屆的選舉中,民選議席必須增加至四分之三,委任議席則減少為四分之一。

昨天,在這裡有人說:直選是兩面神,贊成者所說的道理是神話。

我要回答:直選不是兩面神。在已經有直選的地方,是千千萬萬人都參與而正在運作的制度;在還沒有直選的地方,是千千萬萬人不惜灑熱血、擲頭顱去爭取的權利。所說的道理,更不是神話,被人類過去歷史所證明了是正確的,並將會被正在開創的歷史所繼續證明是正確的。

有一位從商的博士曾向我挑戰:直選有甚麼好?選出了像卡達這樣平庸的總統,造成了菲律賓的動亂。我回答他說:這兩個例子,剛好說明了直選的好處。假如沒有直選,這樣平庸的總統不會下台。他死了,他的兒子做;他的兒子死了,他的孫子做,一直世襲下去,直至世界末日或是他的家族末日。菲律賓的動亂不是由於直選,而是直選受到破壞。沒有直選,馬可斯不用作弊,沒有作弊可揭發,不會下台,還會繼續在貪污,他的夫人的鞋子恐怕要增加到六千對。

在我們面臨的歷史大轉折中,沒有直選,就不會有民主政制;沒有民主政制,就不會有真正的港人治港;沒有港人治港,就沒有高度的自治;沒有高度的自治,就不能徹底實現一國兩制;不徹底實現一國兩制,只會一國一制,就沒有安定繁榮。有些人說,民主不等於直選,直選不等於民主。但我可以回答,有直選未必一定有民主,假如沒有直選的話,一定沒有民主。

以直選作為最重要特徵的民主政制,有甚麼好處呢?這不是神話,而是人類過去歷史所證明了的。

一、民主政制是人權、自由、法治的保障。拿各國的憲法來看,所列的人民權利,大多大同小異,應有盡有,琳瑯滿日,美不勝收。在有民主政制的地方,人民便實實在在享有這些權利;在沒有民主政制的地方,這些權利便像畫在牆上的餅。直選是最基本的平等的政治權利,連這個最基本的平等的政治權利也沒有,其他的權利還有甚麼保障?有人說:過去香港沒有民主,但也有人權、自由和法治。是的!但這人權、自由和法治,是由民族的恥辱所恩賜。現在,主權將要回歸祖國,民族恥辱洗刷乾淨,香港同胞便也是國家主人翁的一分子,我們應該享有的人權、自由和法治,理所當然有一個民主政制來保障,不再靠別人恩賜。

二、作為上層建築的政制,必須與經濟基礎相適應。這是政治經濟學的ABC。資本主義社會,必須有一個資本主義的民主政制。請看一看,有那一個繁榮安定的資本主義社會,是沒有資本主義的民主政制的呢?一些經濟落後的國家,在謀求建立起民主政制,來促使國家富強,如菲律賓。一些本來沒有民主的國家,經濟發展了,都在爭取民主,使政制與經濟發展相適應,如南韓。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多年後,為使改革深入,政治體制的改革就不能不擺在議事日程上。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也反作用於經濟基礎。民主政制,是促進經濟發展的一種動力。所以,以經濟繁榮論來壓直選,把飯票和選票對立起來,是全完站不住腳的。

三、民主政制能加強全民的歸屬感,加強整個社會的凝聚力。實踐是最重要最有效的教育,尤其是公民教育。有人一方面大喊公民教育不足而反對直選,另一方面又不讓市民通過直選的實踐去接受公民教育。高唱這種論調的人,自己正須接受一些公民教育,因為他們把群眾看作亞斗。昨日有人引用九龍城一位區議員的民意調查,來說市民的政治意識淡薄,我奉勸他們以後不要引用。這調查可創幾項世界紀錄:一、發出三千多份,只收回五十二份,不到百分之二,回收率之低是破紀錄的。二、回收率這樣低,統計學上根本就不承認,但卻煞有介事地發表,面皮之厚是破紀錄的。三、那麼多人還去引用,也是破紀錄的。更可笑的是,調查的結果是反直選的。

四、民主政制可協調社會內部矛盾,是避免社會內部矛盾激化,使社會內部矛盾,按共同遵守的規則去解決而不致引起動亂的最好方法。沒有這樣的協調解決矛盾的途徑,安定只是表面的,矛盾只是潛伏著,激化起來,便會變成爆發的火山。

五、權力和平轉移的最好辦法。不承認人總會老,會死,是既不唯物,叉不辯證的。權力的世襲,或是伯樂相馬式的鑑定,是封建主義而不是資本主義的。民主的選舉,在目前人類社會中,是權力和平轉移的唯一最好途徑。

反對直選的論調,說來說去不外那幾種,大都理論貧乏,邏輯混亂。經濟繁榮論、公民教育論,剛才已略談到,再說其他的幾種。

一、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論。本來在《瞭望》事件和柯在鑠的講話後,這種論調已經破產,但昨天,還有人改頭換面拿出來兜售。她引用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第十三節的最後一段,這段是這樣的: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規定將繼續有效。」

目前,由於香港還是殖民地,國際公約中普選的政治權利,英國認為不適用於香港,暫時予以保留。

聯合聲明中說,已簽署承認適用的,繼續有效,並沒有說目前不適用都是永遠不適用,香港人永遠不能享有那些權利。這條文,本來只保障已享有的權利不會消失,不是限制把本來認為不適用的改為適用,壓制權利不再擴大。

為了反對直選,把中英聯合聲明中,本來是保障我們既已享有的國際公約中的權利的條文,曲解為所享有的權利到此為止,不得再有改善,實在太費心思了。

假如認為直選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中這一條文的話,基本法中便也沒有直選,九七後也沒有直選,因為基本法也不能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那麼國際公約中所規定的許多勞工權利,目前香港還未適用的,以後,也永遠不會享有,勞工權益也到此為止,社會不會進步。

二、銜接論。反對八八直選,這論調唱得最高。基本法有沒有直選呢?有,八八直選便沒有銜接問題。完全沒有,才不銜接。基本法完全沒有直選,那麼九七年也就不能有。說八八年沒有直選,不等於九七年便沒有的人,也就否定了基本法不會沒有直選,也就否定了銜接論。基本法還沒有訂出,不知道有沒有直選,也不知道有沒有功能組別和選舉團,那麼,為甚麼沒有人說功能組別和選舉團影響銜接呢?高唱銜接論的人,反對直選,但卻又主張不但保留功能組別,而且還要增加席位,豈不自相矛盾。說穿了,喜歡的說沒有銜接問題,不喜歡的就拿銜接問題來壓。我要問一問贊成九零年後才直選的人,假如基本法初稿沒有直選,你們去不去爭取?假如不爭取,贊成直選而押後是假的。在九七後直選也反對的人,絕無僅有,幾乎百分之九十五都贊成。這樣,基本法也沒有直選,這是香港人可以接納的嗎?八八直選,與一個香港人能接納的基本法,所以完全沒有銜接問題。

三、循序漸進論。大家都聽過「狼來了」的故事,有沒有聽過「羊來了」的故事呢?公義的義字,上面是一個羊字。八四年的白皮書說:絕大多數的人贊成八八年有一部分的直選,到九七年有頗大部分的直選。這段話告訴我們,為了循序漸進,羊在八八年來了。大家都在渴望。現在又告訴我們,羊在九一或九二年來了,也是為了循序漸進。「羊來了」的故事,是「狼來了」的翻版。三歲小孩也聽過「狼來了」,不會上「羊來了」的當。不進則退,循序不進,便會成為循序漸退。民主潮流不可阻擋,於是有人想拖,循序漸進論的目的就是拖。

四、效率論。有人說民主是沒有效率的,兩年來,有了民選立法局議員,會開多了,通過的法例卻少了。效率是可以根據通過法例的多少來評估的嗎?一言堂的效率最高,一句說話,全國上街。效率要看做好事,還是做錯事、壞事的效率。民主可以不做或少做錯事、壞事,這才是我們需要的效率。做錯事、壞事的效率越高,帶來災難越多越大。

五、有待評估論。有了民選立法局議席已兩年,是不是還要時間去評估呢?兩年來,經濟蓬勃發展,雖然有大亞灣核電廠、公安(修訂)條例,再加上前總督尤德爵士不幸逝世,但社會一片繁榮安定,不是已經有足夠的評估結論了嗎?這證明了八五年的政制改革是成功的。即使再要評估,也只是去評估功能組別和選舉團,與八八直選又有甚麼關係呢?

六、反民主抗共論。昨天,有人說得婉轉一些,說直選不能為了向中國顯顏色。一國兩制,就是不在香港實行共產主義,假如認真切實貫徹,這就是抗共的政策,何須勞煩民主。民主是理想,有其促進社會的作用,不是為了抗共。請回頭看一看,今天爭取八八直選的人,在中英談判期間,全都是站穩民族立場,支持主權回歸的,反過來再看一看,當時被罵作孤臣孽子的,今天有多少是支持八八直選的,多少是反對八八直選的?

關於增加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和各區議會的民選議席,我不打算多說。一句說話:民主化要循序漸進,不進則退。

這是我在立法局有史以來最長的講話,請原諒!

主席先生,我支持八八直選,支持動議!

十年風雨聲 _ 司徒華一九八五至九五年立法局言論集 民主大學出版社 PAG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