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引起公眾恐懼的條例

第十篇 引起公眾恐懼的條例

編者按:一九八七年三月,立法局對《一九八六年公安(修訂)條例草案》進行辯論;這是司徒華在草案二讀時的發言,日期為三月十一日,司徒華動議將草案的二讀及三讀押後,但卻受到否決,草案後來得到立法局通過,司徒華則對草案投了反對票。

主席先生,我正式向你動議,押後二讀及三讀《一九八六年公安(修訂)條例草案》,並且要求在幾位議員發言之後,在這條例草案二讀之前,就我這項動議進行點名表決。

新聞出版和言論自由是一切自由、民主、人權和法治的前衛。任何限制和侵犯新聞出版和言論自由的意圖和行動,都是限制和侵犯一切自由、民主、人權和法治的開路先鋒。所以,所有珍惜自由、民主、人權和法治的人,都會和應該反對這條例草案。據說這項草案的目的只在制裁發佈可能引起公眾恐懼和擾亂公安的假消息。但是,請看一看、聽一聽這數天以來,群情洶湧、輿論沸騰,公眾恐懼,不是可能,而是已經引起了。假如這項條例草案今天真是不幸地被強行二讀、三讀通過,我相信一定會引起更強烈的、更深遠的公眾恐懼。我同時相信所有珍惜自由、民主、人權和法治的人,決不會就此罷休。我不會節哀順變、我一定會在本局之內和本局之外參加他們的行列,續繼奮鬥。

本局一位同事說:「即使沒有這條例草案,在九七年之後,如果要限制和侵犯新聞出版、言論的自由,還有很多其他的方法。所以通過這條例草案是沒有多大意義的。」說這一番話是喪失了立法局的的立場,違背我們要遵守和維護香港法律的誓言,反映出要保持由現在至九七年後法治的決心和勇氣已經被拋棄了。說這些話便等於說:「磨一把利刀放在咽喉旁邊是不要緊的,你不需要介意,因為即使沒有這把刀,還可以拿出槍來把你斃了,你何必反對呢?」

本局另一位同事又說:「新聞自由是不能沒有底線的,這條條例只不過是一條底線。」我暫且不去評論新聞自由要不要底線,但是要指出這條條例不是底線,而是一條浮動的伏線。月有陰晴圓缺,當天氣變化的時候,這條伏線就會出現,就會上升,它可以無止境地向上升,上升到我們難於呼吸,其至沒頂。不要相信底線的說話,我們要看清楚法律條文的內涵。

本局另一位同事又說:「這條條例只不過是針對害群之馬。」身為報業的一分子本來就應該是馬群當中的一匹,莫非「赤馬非馬」,說這一番話來支持這條例,似乎是暗示和標榜自己,不在害群之馬內。但是,我不知道馬群當中其他的馬匹是怎樣去評價牠是一匹怎樣的馬。

引起公眾恐懼和擾亂公安,往往不是消息,而是社會中已經客觀存在的尖銳而激烈的矛盾。即使是虛假的消息,能夠起一定的作用,只不過是導火線,沒有炸藥只有導火線,是不會引起爆炸的。限制新聞自由,往往使我們忽略了社會中存在的尖銳而激烈的矛盾。要清除的是炸藥,不是導火線,我們看看過去百多年的歷史,有哪一次的恐懼和擾亂是單單由虛假消息而引起的?即使在二十年前引用過的一次亦都是一樣。

口口聲聲保護公眾利益的人,不知他們有否考慮到,知道的權利和新聞的自由,是不是公眾的利益呢!聲聲說要阻嚇,不要嚇至我們眼已盲、耳亦聾、口也啞了。政府的修訂動議在五日之前才提出,本局的專案小組未曾就這事加以評論和討論,社會人士更加沒有充分的探討。為何要這樣急不及待地在這次會議上強行二讀、三讀通過這條例草案?莫非有人預測在明天就用這條法例檢控可能引起公眾恐懼的假消息?

主席先生,我再一次向你正式動議押後二讀、三讀這條例草案,同時要求點名表決。本局是反映民意的機構,我向本局所有的同事呼籲,不理會你們對這條例草案的立場是怎樣,但是請你們看一看、聽一聽民意和輿論是怎樣的。即使你的立場與民意和輿論有所不同,但是亦要將他們反映出來。在立法局外,一片的呼聲表示要押後,應該讓一片呼聲在這裡得到回響。請你們支持我的押

後動議。

十年風雨聲 _ 司徒華一九八五至九五年立法局言論集 民主大學出版社 PAG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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