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風雨聲37_馬理遜_學基金

第三十七篇 馬理遜獎學基金

編者按:一九九零年七月十一日,立法局對由司徒華提出的私人法案《一九九零年馬理過獎學基金條例草案》進行二讀辯論,這是司徒華在提出二讀動議時的發言。該條例後來獲得通過。

主席先生,本人動議二讀《一九九零年馬理遜獎學基金條例草案》。

馬理遜獎學基金,是為皇仁書院而設立的。我是皇仁書院的舊生。三十九年前的學校生活,有苦有樂。悠長的歲月過去了,使苦與樂有如藥與酒混和,藥的苦味消失了,酒變得更香醇,已散出撲鼻的芬芳。當我疲倦寂寞的時候,深深地喝一口,精神會抖擻起來,心底裡泛起溫暖。今天,我因為能夠為母校提出這個條例草案而感到榮幸。

馬理遜獎學基金,設於一八七三年。一九三四年,制定了《馬理遜獎學基金法團條例》。現在所提出的《一九九零年馬理遜獎學基金條例草案》,是要用來取代一九三四年的《馬理遜獎學基金法團條例》的。主要的原因有兩個。第一、設立基金時的三千元,到現在已累積為二千二百萬元,數目這樣龐大,需要更嚴謹的管理。第二,一個委任人出任基金受託人的團體,已經撤離香港,無法再委任人,受託人委員會必須重組加入新的成員。

羅拔‧馬理遜博士,是第一個到中國來的基督教傳教士。他生於一七八二年,是一個農民的兒子。他自幼勤奮,在每天工作十三、四小時後,自修拉丁丈、希臘文和希伯萊文。一八零四年(二十二歲),他參加了新成立的倫敦傳道會,並開始學習中文。一八零七年(二十五歲),他離開英國,經過七個多月的長途跋涉,來到中國,從此再沒有回到故土。他把《聖經》翻譯為中文,編輯了一本四千八百頁的《漢英字典》,創辦學校。一八一七年(三十五歲),由格士高大學頒予神學博士。一八三四年,逝世於廣州,葬於澳門,享年五十二歲。他的一生,可以說是完全奉獻給宗教、教育、中西文化的交流和中國。

有人說:宗教是人民的精神鴉片。又有人說:傳教士是帝國主義侵略的先遣部隊。但歷史告訴我們:洪秀全和孫中山,都是基督徒,都曾受到羅拔‧馬理遜博士間接的薰陶。

在制訂《基本法》時,有人認為「新界」兩字帶有殖民地主義色彩,以致在《序言》中去界定香港的地域也不能運用這兩個字,因而無法下筆,結果整段被刪去了。但在第三章,談到「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不能不用,卻又寫上了「新界」兩字。的確是出爾反爾,自打嘴巴。其實,「皇仁」比「新界」更具殖民地主義色彩。我希望:在九七年後,我的母校不會被改名。

敢於正視歷史,才能創造歷史。塗改歷史,必被歷史所淘汰。

十年風雨聲 _ 司徒華一九八五至九五年立法局言論集 民主大學出版社 PAG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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