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傅雷的遺囑

傅雷的遺囑

五七年春,傅雷到北京,聽了毛澤東親自做的報告,佩服得五體投地。他以極大的熱情,投入所號召的「整風運動」,寫了七千字長文,並以其為大會發言,要求徹底改變出版制度。有誰料到,那是「引蛇出洞」的「陽謀」呢?結果,經過十次批鬥,前後作了三次檢討,被打為「右派」。受此打擊,在五八年四月底的一天,他對妻子朱梅馥說:「要不是阿敏(傅敏)還太小,還在唸書,我就……」那時,他已萌自殺之意而未能決絕,但八年後,還是逃不脫這悲慘的命運。

六六年,文革已有「山雨欲來」之勢。八月三十日晚,紅衛兵闖進傅家,查抄、辱罵、罰跪、毆打,折磨了傅夫婦三夜四天。他們專打傅的臉,專打傅妻的胸。九月二日晚上,傅寫了一封信給妻的胞兄,交託了十三項身後事,然後夫婦雙雙服毒自殺。這十三項中,有以下的五項:

一、代付九月份房租55.29元(付現款)。

二、武康大樓六○六號室沈仲章托代修奧米加自動男錶一隻,請交還。

三、六百元存單一紙給周菊娣(傅家保姆),作過渡時期生活費。她……一生孤苦。我們不願她無辜受累。

八、姑母傅儀寄存我們家之飾物,與我們自有的同時被紅衛兵取去沒收,只能以存單三張(共三百七十元)又小額儲蓄三張,作為賠償。

十一、現款53.30元,作為我們的火葬費。

人們都以為,當一個人不堪打擊而決意去自殺時,大多是情緒激動混亂的。你看看上述的五項,是情緒激動混亂打算自殺的人,能夠寫下來的嗎?我們看見的,反而是極其清醒寧靜的心境,並且極其細緻周到地照顧他人的嚴謹態度。有多少人,在生命最後的一刻,能夠這樣啊!

這幾項,都涉及財物的。我曾對好些朋友說過:怎樣處理財物和兩性關係,是最容易見微知著的觀人之處。這是我的經驗的積累。傅在臨死時,竟然對財物處理得如此一絲不苟,由此可見他一生的誠信和操守。

主人死去,保姆要找新工作,會有一段過渡時期,傅也想及去照顧。對他人是何等體恤!他人寄存的飾物,連同自己的,都被搶去了,何須負責呢?但也作出賠償,這是怎樣的責任心!

連火葬費也計算了,真叫人下淚!

自殺本是生命的悲痛無比的句號。但這遺囑,卻是閃光的品格的句號。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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