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兩位小讀者的讀後

兩位小讀者的讀後

《獵人和女兒和獅子》一文,於十一月十九日《明報‧三言堂》專欄見報後,收到兩位小讀者談讀後的來信。一是女的,讀中二;一是男的,讀中三。信都寄往教協會,我猜想,家長或是教師。

這兩位同學,不約而同地問:這個故事的寓意是甚麼?他們都是愛思考和善於思考的少年,我建議:不須急於求得答案,把問題放在心上,繼續去思考,多讀書,漸漸成長成熟,便能夠自己找出結果來。

這故事,根據法文名作《獅王》,改編撮寫而成;有中譯本,上海譯文出版社發行。原作一出版,便成為暢銷書,印量達數百萬,並列為法國中學必讀範文。戴高樂曾致函作者約瑟夫‧凱賽爾,稱他為「老友」,用上了「精彩」、「傑出」、「天才」的讚語。這樣的巨作,不像一個寓言,三言兩語可以說出寓意來;而且不同的讀者,會各有其不同的領會,不必強求一致的定論。我根據我的領會,提供一些線索,好讓這兩位小讀者,去繼續思考。

人活在地球上,一方面是人與人之間有關係和矛盾,另一方面也與大自然有關係和矛盾。在這故事,獵人、女兒和酋長的兒子,都是人,彼此之間有差異。獵人是成人,經歷豐富,並曾與大自然作過酷烈的搏鬥;女兒是少女,猶有童真,也可說有點少不更事;酋長的兒子是落後部落的貴族,稍遜文明。獅子是大自然的象徵。酋長的兒子與獅子的矛盾,暴露了他、獵人、女兒之間的差異,也出現了矛盾。

那位女小讀者,完全站在獅子這一邊。她譴責獵人開槍射殺了獅子,並說,假如她是獵人,射殺的不是獅子,而是那愛上女兒的酋長的兒子。還說:假如她是女兒,即使酋長的兒子,殺死了獅子,用來作祭品行了成人禮,也不會嫁給他,因為他殺死了自己最親密的、自小一同長大的伙伴。假如他被槍殺,或被獅子咬死,都是咎由自取的。

那位男小讀者,卻有不同的聯想。他認為,獵人再拿起曾誓言不再拿起的槍,還射殺了獅子,背棄自己對自己的承諾,是可恥的!假如他是獵人,會袖手旁觀到底,不管獅子咬死酋長的兒子,還是酋長的兒子殺死獅子,這才是「公平的遊戲」。獵人失去了唯一的愛女和一手養大的獅子,可說是對他的懲罰。

這兩位小讀者的意見,不是很有意思嗎?這樣地讀書,一定進步神速。他們既「學」而又「思」,很為他們的家長高興!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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