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為母校做了一件事

為母校做了一件事

皇仁書院,正在慶祝一百四十周年。我於五一年畢業離校,至今已超過半個世紀,其間絕少參加母校和舊生會的活動,只有一兩次;但卻曾做過一件事。馬禮遜獎學基金,是為母校設立的。九○年七月十一日,該年度立法局會期的最後一次會議,我以私人法案,提出關於該基金條例草案的動議,並獲得通過。

該基金設於一八七三年,即母校開辦後的十一年。一九三四年,制定了有關的社團條例。這次,提出新的條例,以取代舊的,主要的原因有兩個。第一,設立基金時的三千元,到那時已累積為二千二百萬元,數目這樣龐大,須有更嚴謹的管理。第二,回歸在即,為了適應環境的轉變,原來一個負責委任人選擔當基金受託人的團體,已撤離香港,無法再委任人選,所以,受託人委員會必須重組。

為了準備提出動議時的發言,我查閱了一下關於羅拔‧馬禮遜博士的資料。他生於一七八二年,是一個農民的兒子。自幼勤奮,在每天工作十三、四小時後,自修拉丁文、希臘文和希伯萊文。一八○四年(二十二歲),參加了新成立的倫敦傳道會,並開始學習中文。一八○七年(二十五歲),離開英國,經過七個多月的長途跋涉,來到中國,自此再沒有返回故土。把《聖經》翻譯為中文,編輯了一本四千八百多頁的《漢英字典》,創辦學校。一八一七年,由格士高大學頒予神學博士。一八三四年逝世於廣州,葬於澳門,享年五十二歲。他的一生,可以說是完全奉獻給宗教、教育、中西文化交流和中國。

馬克思說:宗教是人民的精神鴉片。又有人說:傳教士是帝國主義侵略的先遣部隊。但歷史告訴我們:孫中山先生是基督徒,曾受過馬禮遜這位傳教士的間接薰陶。

在提出動議的發言中,我說:「我是皇仁書院的舊生。三十九年前的學校生活,有苦有樂。悠長的歲月過去了,使苦與樂有如藥和酒混和,藥的苦味消失了,酒變得更香醇,已散出撲鼻的芬芳。當我疲倦寂寞的時候,深深地喝一口,精神便會抖擻起來,心底泛起溫暖。今天,我因為能夠為母校提出這個條例草案而感到榮幸。」

事後,母校送給我一件紀念品︱︱一個塑膠方形的小擺設,上面鑲嵌了一個小校徽,刻「一口深深的芬芳藥酒」這句話。這是我放在書桌上唯一的擺設,很喜愛。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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