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平反六四遊行」?

「平反六四遊行」?

支聯會從來沒有提出過這樣的口號。在怎樣的情況下,才會有這樣的口號呢?大抵是香港紀念「六四」的遊行被鎮壓了,被定性為「動亂」,不准再舉行;倘真如此,這樣的口號也會不准叫,只能在包括香港在內的中國以外的海外提出來了。我希望不會有這樣的一天。那麼,是誰提出的呢?是《明報》政情組組長施嘉雯。

六月一日,《明報‧三言堂》專欄刊出《被刪掉了兩個口號!》批評《明報》報道五月廿六日支聯會的遊行,把「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貴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這五個口號,刪掉了最後的兩個。施在同日的《世紀‧編輯室手記》,寫了《太敏感了吧》作答辯。她在抄錄上述報道的一小段時,竟把「平反八九民運」,寫作「平反六四遊行」,六個字寫錯了四個。我不會「太敏感」,認為這是甚麼「政治傾向、諱忌」;但最低限度是太粗心大意了,也有點「失望及無奈」。我期待翌日的更正,但卻沒有。

施的答辯,說:「記者選擇了單張中口號的首三句,是按照新聞規律:『愈前者愈重要』的原則,心中壓根兒沒有任何政治傾向、諱忌!」

對這樣的答辯,我的答辯是:一、我不是傳媒專業人士,不懂得「愈前者愈重要」的規律和原則,只質疑,難道只看先後次序,而可以完全不理會內容嗎?「壓軸」這詞語,本來是指表演節目中,倒數最後的第二個,但一般都理解為最後,亦即最重頭精彩的。「愈前者愈重要」,恐怕不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真理罷?

二、那五個口號的首三個是:「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但在報道中,卻寫作:「『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釋放民運人士』」,對印了口號的單張,也不惜多用了一個引號,把第一個調作第三個,更改了先後次序。這是否違反了自訂的「愈前者愈重要」的規律和原則,去自行判斷甚麼是「前者」和「重要」呢?假如真的是客觀地那麼重視那規律和原則,大抵是不會這樣擅作更調的。

即使完全沒有報道那次遊行,或一個口號也不提及,我都不會介意。人各有志。但既報道和提及了,我就有批評的權利。

傳媒專業人士,有所謂「新聞觸覺」,這「觸覺」是以「敏感」為貴的。我希望以我的「太敏感」,引起對自律的「敏感」而自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二○○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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