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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二桃殺三士」

「二桃殺三士」

在魯迅的《華蓋集續編‧再來一次》,我第一次讀到這典故。章士釗解釋為,「兩個桃子殺了三個讀書人」,以此推論文言優於語體。魯迅指出:這「士」不是讀書人,而是勇士;「那兩個舊桃子未免太作怪:不但那時使三個讀書人送命,到現在還使一個讀書人因此出醜」。

我想起了這典故,是因為立法會的直選,採比例代表制,參選名單的候選人須排出先後次序,當選機會大異而引起糾紛。典故出自《晏子春秋》:

齊有三勇士︱︱公孫接、田開疆、古冶子,對晏子無禮。晏向景公進讒,要除去他們。因三人勇猛善鬥,不能用武。晏便獻計,叫景公送他們兩個桃子,按功勞大小去吃。

公孫接說:我先捉住野豬,再活擒母虎,這樣的功勞,該吃桃子而不許別人分享。說罷,站起來,伸手去取桃去。

田開疆說:我手執武器,多次打退敵軍,這樣的功績,該吃桃子而不許別人分享。說罷,也站起來,伸手去取桃子。

古冶子說:我曾追隨國君渡黃河,有一隻大黿咬住馬車左邊的馬,拖馬潛入河的急流。那時候,我還年輕,不會游泳,跳進河,在逆流中潛行百步,再順流行了九里,捉住那大黿殺了。左手拉馬尾,右手提黿頭,像飛鶴般跳出河面。岸上渡口的人,都驚叫:是河伯啊!我以為他們看錯了大黿的頭罷。像我這樣的功勳,最該吃桃子而不許別人分享。你們快把桃子,放回原處!說罷,拔出劍,站了起來。

公孫接和田開疆說:我們的勇敢不如你,功勞不如你。但卻先取桃,這是貪婪。自知貪而不死,便是沒有勇氣!兩人把桃放回原處,刎頸而死。

古冶子說:他們自殺了,我獨自活,這是不仁;羞辱別人而自我誇耀,這是不義;悔恨自己的行為而不死,這是不勇。即使按功勞大小,他們兩人應分享一個桃子,我獨吃一個,才是適當的。說罷,把兩個桃子放下歸還,也自刎了。

晏子用這兩個桃子的毒計,不費吹灰之力,把三個勇士除去。今年(二○○○年)九月,舉行第二屆立法會選舉,我希望參加直選的朋友,都能讀到這故事,不要中了「毒計」,也弄得全都「自殺」了。

二○○○年二月廿八日

《三言堂》的「一言」(之四)去尚纏綿(2000年7月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