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像一朵忘掉的花」?

「像一朵忘掉的花」?

  「六四」的十周年,快要來到。隔壁的黃文放兄,叫我和支聯會同人:「何必再執着」?

  他的「執着」的反面意思是甚麼呢?說穿了,就是:忘掉,不要再提及,當作沒有發生過這一回事。還有一個「再」字,就是:可一而不可「再」;當初,可「痛心疾首」,現在連紀念也「何必」了。

  我和我們,確實「執着」;不但「執着」,而且「固執」——「擇善固執」。在善與惡之間,我和我們有所選擇,有所「執着」,而且把這「選擇」和「執着」堅持下去,「固執」下去。

  其實,黃也「執着」的。他「執着」於我和我們的「執着」。假如他已忘掉,不要提及,當作沒有發生過這一回事,那麼,他又「何必」說:「何必再執着」呢?不過,當初他是否在善與惡之間,即使沒有公開表態,但在良知上,也有過選擇呢?不管選擇的是「善」或「惡」,總有的罷?不管選擇的是甚麼,今天不再「執着」了,卻去「執着」於別人的「執着」。

  我回答他:你也「何必」「執着」呢?不可以把我和我們的「執着」,忘掉,不要再提及,當作沒有發生過這一回事,不跳出來說嗎?

  猛然想起,聞一多寫過一首詩《忘掉她》,哀悼他夭折的女兒。沒有翻書去查,記得全詩每一節,都以這兩句開始:「忘掉她,像一朶忘掉的花」。其中一節如下:

  「忘掉她,像一朶忘掉的花。像春風裏一齣夢,像夢裏的一聲鐘。」

  聞就是不能忘掉,所以才反覆說「忘掉她」。花開花落,年年春風,夜夜作夢,夢境迷離。一個親人尚且如此,一朶花、一陣春風、一齣夢、一聲鐘,尚且如此!何況那是一灘一灘的鮮血、千百人的生命、千萬人的怒吼、億萬人的熱望?有一句老話,正好用得上:人血不是胭脂!

  有些人淡忘,就讓他們淡忘好了。「何必」要所有的人,都忘掉呢?「何必」「執着」,有些人仍「執着」呢?

  不知黃會不會,對王凌雲和丁子霖這兩位母親說:「何必再執着」?假如你是她們,會不會「執着」?我真有點「痛心疾首」!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

胸中海嶽

《三言堂》的「一言」(之三) 司徒華

P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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