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蘇格拉底的審判》

《蘇格拉底的審判》

  董樂山於九二年四月譯畢此書,但直至九八年二月,才出版了。全書約只有二十一萬字,不到三百頁,卻拖了差不多六年。他曾寫過《嘆出書難》和《另一種出書難》兩篇雜文,雖未談及此書,但其中當另有難言的坎坷。

  原作者I.F.斯東,是美國的名記者和言論自由的鬥士,董稱他為新聞從業者的典範。在麥卡錫主義淫威施虐的五十年代,沒有一家報刊敢僱用他。他以領得的遣散費作資金,創辦了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的《I.F.斯東周刊》。不靠廣告,不靠財團資助,一人身兼發行、主編、校對數職,維持了十九年,訂戶由五千增至七萬,最後因健康才忍痛停刊。他從事新聞工作凡六十五年,不畏強權,致力揭露當政者見不得人的政治隱秘,成為美國新聞界唯一的荒野呼聲。

  雅典是人類史上,思想和言論自由空前發達的最早的社會。為研究言論自由的起源,在七十高齡後,斯東重新學習大學時接觸過的希臘文。窮十年之功,在蘇格拉底的審判中,他感到震驚,發現雅典竟不忠實於自己的言論自由的原則。

  此書根據原始的資料,指出蘇格拉底宣揚「智者統治,別人服從」,鼓吹精英主義,反對當時雅典的民主制度。這制度曾被推翻,專制政權中就有蘇的得意門徒。民主制度恢復後,蘇仍在其門下,糾集一批富家子弟,宣揚和鼓吹反對民主的學說。雅典的民主派,因曾被推翻過,而又再有被推翻的危險,於是控告他。

  在審判的過程中,蘇狂妄自大,故意激怒陪審團,蔑視法庭,甚至最後在自行建議刑罰時說:要宣佈他是公民英雄,今後餘生中由政府免費供他一日三餐。因而以致陪審團的投票,有八十人轉了向,以三百六十比一百四十,判處他死刑,在獄中飲鴆自盡。蘇雖似乎咎由自取,但雅典也違背了民主的原則,以言論治罪。

  「我反對你的意見,但全力維護你發表你的意見的自由。」斯著寫此書,不是同情蘇,而大抵是以雅典這一個歷史污點,指出這民主的真粹。董翻譯此書,也許有借他人杯酒,澆自己塊壘之概。

一九九九年三月八日

胸中海嶽

《三言堂》的「一言」(之三) 司徒華

P8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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