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華紀念網站

78 白牌司機和字跡專家

白牌司機和字跡專家

  余叔韶的《與法有緣》,所記述的經辦案件,還有兩個大可一談。其一,反映了當時社會的黑暗面;另一,則奇峯突出,情節發展有如電視片集。

  《白牌司機案》。所謂「白牌」,就是無牌的士,用私家車載客做生意。一名交通警察,拘捕在新樂酒店門外兜客的白牌司機。司機踏油開車,警察險些被撞倒,緊抓車邊不放,被拖行約二百碼,車突然煞掣,才被摔下。最初,是司機被控,罪名成立,判刑期九個月。不久,港督頒下特赦令,撤銷其判罪和刑罰,那警察反而被控索賄和妨礙司法公正。控方找出了,現場目擊的小販和報販作證。

  余代表被告的警察,被判有罪,刑期三年。事後,警察才告訴余,那時車上還有兩個女人。她們被查出是泰國駐華盛頓領事館官員的妻子,當天已飛往紐約。余與律政司聯絡,致函這兩位女士,請求書面覆述事發的經過詳情。六星期後,收到了回信,證實了該交通警察確曾幾乎被撞倒和追逐,推翻了小販和報販的假證供。於是,被告獲港督特赦,恢復原職。

  那個白牌司機,為甚麼被特赦?那個交通警察為甚麼竟反而被誣告陷害呢?原來後者,曾不賣人情,抄了一個外籍督察的牌,遭懷恨報復。真相大白後,這外籍督察沒有受到任何懲罰,只提早退休離港而已。

  《寶石案》。一名美國商人,在委內瑞拉買得一批寶石,託運至香港的怡和公司。但他到港領取時,怡和公司說他在數星期前,已來領取了,並控告他試圖行騙。

  余代表被告,從美國找來兩個重要證人。一是美國某銀行經理,證明在有人冒認該商人領取寶石之日,他們在美還會過面。這個不在場的證據,已為該案打下了勝訴的基礎。另一證人,是一個年近八十歲的美國字跡專家老婦人。

  控方的字跡專家證人,指證前後來領取寶石的人,字跡完全相似。但那老婦人,卻不同意。主控官問她:你憑甚麼不同意控方專家的意見呢?她答:我憑我在美國法庭上多年的經驗;我常常不同意他的意見,當他是我的學生的時候就這樣。原來她是控方專家的老師!至此,控方即全線崩潰。

  余邀請這個老婦人來港時,是否已知道她是控方專家的老師呢?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猶吐青絲

《三言堂》的「一言」(之二) 司徒華

頁 PAGE 1 / NUMPAGES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