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標點無好壞之分

標點無好壞之分

  「來而不往,非禮也。」我的芳鄰陶傑兄,八月二日在《明報》的《壞標點》一文,是因我七月三十日的《<明報>是「凡是派」?》而引發的,我們來爭鳴爭鳴。

  他說:「司徒華先生對『《》』很執着,認為應該跟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的標點符號使用法,凡書名篇名,都應該冠以『《》』。」

  他看歪了我的「執着」。我的「執着」並非如此,而是在於:《明報‧編輯部手冊》規定,篇目一定要用引號(「」),這是錯誤的。雖多次提過意見,充耳不聞,仍然硬把你的書名號改為引號。對一個標點尚且如此,遑論其他,這才是我的「執着」。

  他把書名號定性為「壞標點」。難道標點符號,也可像以「階級分析」去把人分為,誰是「根正苗紅」,誰是「黑五類」的嗎?我以為,標點符號只有用得好或壞,用得對或錯;本身是沒有好壞的。

  他認為書名號之所以「壞」,因為破壞了文章的氣勢節奏,有損默讀時的順暢。舉出的例句是:「此君博覽古典,舉凡三國水滸,紅樓西廂,論語孟子,無不精曉。」我要指出:一、這六本都是眾所周知的名著;二、其中四本用了簡稱,便全變為兩字;三、因而都是六字或四字句。否則,便不那麼「一氣呵成」、順暢和易明了。我也來舉出,假如不用書名號的例子。

  「被侮辱與被損害的安娜‧卡列尼娜在莫斯科的遠方日日夜夜保衛察里津,你看過沒有?」這裏有五部俄國或蘇聯的名著。刪去了書名號,彷彿問你有沒有看見,一位名叫安娜‧卡列尼娜的女性,她是一個被侮辱與被損害者,在老遠的地方,夙夜匪懈地保衛着一個城市。

  再以較多人熟識的魯迅的作品,造出這樣的一句:「彷徨的孤獨者在酒樓上傷逝,寫出了知識份子的悲哀。」這是甚麼意思的句子呢?上句其實是一個書名和三個篇目。

  文章首先要讀者看得明白,不致誤解;文氣是其次,也非只因標點。你可以不用,但不能把別人用了的改錯了,把別人用了的定性為「壞」。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

猶吐青絲

《三言堂》的「一言」(之二) 司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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