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從不喝酒,何來陶醉?

從不喝酒,何來陶醉?

──回應《司徒華陶醉於自我吹噓》一文

承《明報月刊》編輯之約,就「見證回歸十年誌」撰文,我寫的《望斷天涯路一條》,刊於上期(見前文)。(零七年)五月十七日的《大公報》專欄「點擊名人」,有游雨僧的《司徒華陶醉於自我吹噓》見報,是抨擊我上述的文字的。

從上世紀四十年代末開始,我幾乎天天閱讀《大公報》和《文匯報》,直至八九年六四事件。並非有意停止閱讀,而是家裡附近的報攤,不再賣,到處找很麻煩。於是,便停止閱讀了,一停便至今再沒有閱讀。游雨僧的那篇抨擊的文字,因而沒有讀到。但《明報月刊》編輯,卻映印了副本傳真給我,並囑我回應。謹此向他致謝!

我從來不喝酒,連啤酒也不喝的,何來陶醉呢?恐怕是有些人,喝得醉昏昏,在他的醉眼中,別人也是醉昏昏的。

我也從來不自我吹噓。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自我吹噓往往適得其反,成為了自暴其醜。這樣的反面教材,還少見嗎?有了自知,因而便會自信。「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只求心中有所自慰,便感到自足,恥於自我吹噓。

我只把事實寫出來,我的那一篇文字,有哪些不是事實呢?把事實寫出來,是為了見證歷史,讓不知道這些事實的人,得到益處。

憂慮回歸後,離港而不能重返,我的確曾下淚。對此,我曾在立法會會議上,公開闡明過,游雨僧知道嗎?「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孫子兵法》),也許,因此這樣的事情尚未發生。能夠擔保,以後永遠也不會發生嗎?我的下淚,並非害怕,有甚麼可害怕的呢?這正好說明,我對香港的熱愛。那些自己喝得醉昏昏的人,該想一想,使人有這樣的憂慮的,該是誰的罪過和恥辱。

至於與葉錫恩的競選,這是恩將仇報嗎?選舉不是個人恩怨的事。九五年市政局和立法局的選舉,我都以大比數勝出。選民的選擇,證明了,我的競選是正確的,得到支持的。

游雨僧還以巴金的《隨想錄》為例,大抵希望我寫出類似的懺悔文字。假如我經歷過文革,或四九年以來的其他政治運動,一定會寫,但也許不是懺悔,而是控訴。但寫的可能不大,因為我會早就在這些政治運動中死掉了,甚至死無葬身之地。

可不知游雨僧是何許人也。他有經歷過要懺悔或控訴的事嗎?如果沒有,也大可寫一些「陶醉於自我吹噓」的。請亮出來!

(原載於二○○七年六月《明報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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